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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学好语文,快速提高成绩,高考考到13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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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
(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六)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以“双高计划”项目为引领,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坚持“学生中心、质量核心、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制胜”发展路径,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着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教师能力建设、特色品牌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提升产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的满意度、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升学校办学竞争力和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精湛技艺、创新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全国高职名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058人,占地面积190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5142人,成人专科55人,累计招收培养留学生72名,教学仪器设备值14942.98万元。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混合所有制航空学院1个,开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石油化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55个专业,招生范围覆盖全国18个省区。
学校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贯通专业3个,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
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3人,省职教青年技能名师4人。获评齐鲁最美教师、省师德标兵、省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等称号25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录取管理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省(区)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
(二)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zs.dyxy.edu.cn。
第五章 录取
(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后续)志愿录取。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在符合各省(区)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学校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综合分、其他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7.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校企合作类“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9.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及应用、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宠物养护与驯导、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拟从2020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办法及标准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对社会公布并施行。
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
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九章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
联系人:宋晓
传真:0546-8060069
邮政编码:257091
学校网址:
www.dy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s.dyxy.edu.cn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简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828,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现有鹏飞、中尧、新村、武鸣四个校区。鹏飞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中尧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15号,新村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村路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其中,武鸣校区总用地面积1300多亩。待武鸣校区全面建成后,未来全院规划在校生人数将达3万人左右。 第二条 学院是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有会计系、经贸系、管理系、财务金融系、工业与信息化系、公共基础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简称为“思政部”)等7个教学系(部);学院设有财经、管理、营销、计算机、艺术设计、食品工业、粮食储检等7个类别20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第三条 学院创办于1953年,至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2009年8月,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2019年12月,学院入选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粮油食品专业群获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 第四条 学院坚持深耕粮食行业、对接现代服务业的办学理念,专业群布局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优势主体,以粮食储检和食品工业类为特色重点,以艺术设计类为发展创新,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是一所以“粮•商”文化为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具有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学生通过考试、考证可同时获得高校毕业证书和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院构建了完善的就业网络,与区内外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学院连续12年荣获自治区级就业集体奖项的表彰,2008-2015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2019年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条 学院校园环境宜人,秩序井然,学习氛围浓厚。先后多次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突出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专任教师300多人,教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正、副高级职称的教师近10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00多人;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拥有一批“双师型”教师,还常年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客座教师和顾问。 第八条 学院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2个,广西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6个,广西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广西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广西专业发展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 学院拥有设备先进的教学大楼、综合实训楼、多媒体电教室、多媒体语音室、图书馆和学生阅览室,设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点、“会计职称考试”考点以及国家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点)。 学院目前建有工商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电子商务等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83间,校外实习基地 100多个。 第九条 学院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当年的专升本相关政策和文件,从应届毕业生选拔优秀毕业生直接升入区内普通本科院校就读。 第十条 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同时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2020年共设2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计划招收72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为准)。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单独自主招生、对口中职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费。 1.培养费:5500-6500元/人.年(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 2.住宿费:中尧校区1100元/人.年;鹏飞校区1280元/人.年;武鸣校区1350元/人.年(暂定)。住宿费按实际入住房型及对应的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3.书籍资料费:700元/学年(暂定为代收模式,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4.体检费暂定为100元/人(代收,用于新生入学体检,最终以当年实际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准),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及卫生厅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 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档成绩需达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高职专科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学院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填报学院的考生志愿需求。单独招生和对口招生按当年学院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的考试招生简章中的规则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七条 依据行业惯例和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慎选食品营养与检测、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和酒店管理专业,以避免实习或就业受阻。此外,身患高度近视,行动不便或身体外露部位皮肤表层有严重损伤痕迹的考生也应慎选酒店管理专业。 第十八条 学院按上级规定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等途径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全过程。设立招生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亦不按要求办理延期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771-3151595(兼传真)∕6758219 2.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2359078 3.学院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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