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十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u3000u3000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u3000u3000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专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u3000u3000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u3000u3000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u3000u3000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u3000u3000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u3000u3000第十八条录取原则:u3000u3000(1)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院负责,省招考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在德、智、体全u3000u3000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当一志愿不满时再u3000u3000按相同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个人填报的u3000u3000志愿。u3000u3000(2)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u3000u3000(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u3000u3000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u3000u3000(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