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汕头高职高考体检项目及时间 广东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的问题,今天,0533升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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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
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的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按照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优化高考考务管理
(一)不断加大考务管理信息化应用的推进力度。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先进技术,不断提高高考考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继续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在2018年全省音乐、美术、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深圳地区研究生考试试点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试点范围。,新增普通高考考点以及设备更新的考点全部试行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开展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体检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积极推行考生体检信息无纸化录入方式,使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更加高效、公平、公正。三是推进落实考生入场情况信息化管理。各地市要逐步实现实时或在开考后1小时内上传考生入场人数数据,及时将考生入场情况反馈至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四是实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信息与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身份的自动匹配,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效推进提供便利。五是持续推进考生资格审核信息化管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减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积极推进考生户籍、
居住证
和社保等相关信息数据库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考生报考资格的网上验证。
(二)加强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和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各地市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31号)有关精神,统筹规划、大力推进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一是按照该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统筹,加大投入,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确保满足本地区各类考试的需要。二是积极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高清升级改造工作。三是加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积极推动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专用耳机等新技术的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市开展专用耳机等新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各地市要不断提升和优化英语听说考试的考务管理水平,确保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在2天内完成,确保考试系统、设施在考试期间正常使用,确保考生答案数据准确有效。
(三)加强考试试卷的安全
保密管理。严格落实试卷安全保密新要求,健全完善考试试卷的印制分发管理制度。落实教育部关于试卷运送必须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的相关要求。加强统筹,确保试卷由印厂到地市、地市到县、县到考点整个试卷运送过程视频监控全覆盖。重点加强考前2小时试卷的保管和安全保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管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步伐
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力度。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努力拓宽职业教育升学通道,建立健全适应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机制。
(一)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改革,增加招生科类并扩大招生规模。大力推进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一是2018年开展招生且已备案的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的招生专业,均须安排计划招生。各高职院校安排在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二是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术科成绩使用对应的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将考生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一定权重折合总分后进行投档录取。
(二)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管理。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时间调整至1月份进行。二是逐步规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完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核内容及方式。完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更好地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种类,增加烹饪及护理2个证书种类。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
中职学校
毕业生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预安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5%。四是进一步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报名管理办法。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增加采集中职学生就读学校及就读专业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招生录取。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
录取工作。一是优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招考平台。在2018年启用统一招考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招生章程上报、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考生资格和考务安排、职业技能测试、院校上报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等系统功能,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职业技能”考核的“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下称“网测”)试点工作,完善现有“网测”专业的内容介绍、视频拍摄、考务管理、成绩使用等。2019“网测”试点覆盖的招生专业,仍由高职院校自主确定采用“网测”或“校测”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三是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预安排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
劳动合同
的专业,暂停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招生。
(四)优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一是优化高职院校招生章程编制和录取时间安排。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含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依据学考成绩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章程编制及上报时间由原来的3月底前完成调整到1月底前完成。二是优化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按照下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3月1日-15日,高职自主招生考生报名、填报志愿;3月11日-15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考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填报志愿;3月18日-28日,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4月1日-15日,高职自主招生院校组织校测,4月20日-25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五)继续深化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
五年一贯制
”、“
三二分段
制”招生,在2018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一是继续深化“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试点改革。在汕头和韶关两个中考改革试点市,继续推进“指标到市”的“五年一贯制”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统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机制。二是加大力度推进“三二分段”考试招生改革。在所有高职院校的三二分段招生中全面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招生改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优化招生录取模式。
三、继续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
完善“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2018年试点的基础上,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一)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天津等10省(区、市)2018年实施部分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意见》(教学厅﹝2018﹞16号)文件中“细化完善考试招生办法,实行统一考试和录取,建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的要求,按照5:4:1的权重合成总分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的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级成绩占10%。鼓励开设相同招生专业的本科院校实行职业技能考核联合测试,联合测试成绩在各招生院校录取时通用。
(二)优化“中职升本科”志愿填报设置。根据“中职升本科”招生实际,志愿填报设置由2018年的1个平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
四、完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一)优化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号设置办法。我省普通高考考生号第5位的数字代表考生报名属性(如“1”代表理科类考生,“2”代表文科类考生,等等),其中“4”代表音乐类考生,“5”代表美术类考生。,将音乐类、美术类和新增的舞蹈类、
广播电视编导类的考生报名属性统一归并为数字“4”,统称艺术类考生。
(二)完善体育、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报考办法。根据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规定及考生术科统考的实际,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种类型的术科统考,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考,不得兼报。
(三)优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设置。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统考+校考”和“校考”专业,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招生录取;“统考”专业与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术科统考考试及评卷管理。,我省继续优化术科统考考试组织及评卷管理,完善评分标准。一是美术术科统考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二是美术术科统考《素描》《速写》和《色彩》三个科目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三是继续完善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练耳与乐理》计算机考试系统功能;四是体育术科统考的“原地掷实心球”项目改为“原地推铅球”,修订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乒乓球左推右攻和游泳三个项目的评分标准。
五、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使用的管理
(一)进一步明确本科院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为更好地满足我省考生入学需求,明确本省本科院校预留计划优先在我省使用。各高校在我省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录取时实际使用预留计划未达到50%的剩余部分计划,须在我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二)合理使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剩余计划。
预安排在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计划,尚未完成部分的计划在普通高考计划编制阶段暂不作调整,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依据各科类的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三)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使用。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招生院校申请、省招生办同意后可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以上项目是否只招收填报了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以上项目生源不足时,须调整其剩余计划至普通专业使用,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招生院校不按照要求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的,以上项目的剩余计划不安排征集志愿,也不得调至省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解决。
深化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是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也是高等学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中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以及考试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担当有为、奋发图强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细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宣贯和发动工作,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改革共识和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各项改革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2010广东高考补录
长啊。。。。请你耐心看完吧
首先给你份正式的时间表,里面清楚能了解到各批次的补录时间: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日程表(文理类)
日期 工作内容
7月9日 第一批自主选拔院校网上报到。
7月10日 上午省招办对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投档,院校审阅特殊类型考生档案。
第一批本科院校网上报到,省招办第一次预投档。
16:00院校反馈投档比例,确定是否增加计划。
晚上省招生办第二次预投档。
7月11日 16:30院校确定第一批本科最终招生计划、投档比例、院校于16:30之前确定录取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清退不录取的考生档案。
16:00院校反馈是否增加计划及投档比例。
晚上省招办正式投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12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阅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13日 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第一批本科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14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阅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15日 整理数据,下午公布第一批本科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7月16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
7月17日 第一批本院校阅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18日 第一批本院校阅征集志愿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19日-7月26日 文理类第二批A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7月19日 2A院校网上报到,省招办投第二批A类本科特殊类型考生档案及对符合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投档。
晚上省招办第一次预投档。
16:00院校反馈投档比例,确定是否增加计划,晚上第二次预投档。
7月20日 第二批A类本科院校阅特殊类型及少数民族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16:00院校确定最终招生计划、投档比例。
晚上省招办正式投2A院校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21日 2A院校阅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22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晚上省招办投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23日 2A院校阅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24日 整理数据,公布2A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7月25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下午省招办投2A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
7月26日 10:00清档审录结束。
中午省招办投2A院校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
下午2A院校阅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
20:00清档审录结束。
7月27日 整理数据。
7月28日-8月4日 文理类第二批B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7月28日 2B院校网上报到,省招办第一次预投档。
晚上招生院校反馈投档比例,确定是否增加计划。
7月29日 上午省招办第二次预投档,晚上院校确定最终投档比例和计划,晚上省招办投第二批B类本科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30日 2B院校阅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31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下午省招办投第二批B类本科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2B院校阅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20:00清档审录结束。
8月1日 整理数据,下午公布2B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2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8月3日 2B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2B院校调整分数线后考生档案。
8月4日 2B院校审阅征集志愿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8月4日-8月14日 提前3A及3+证书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8月4日 提前3A院校网上报到,晚上省招办投提前3A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3+证书院校报到,调整计划,16:30前完成计划调整,晚上省招办投3+证书高分段档案及第一志愿档案、退役士兵档案。
8月5日 提前3A院校阅第一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提前3A院校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3+证书院校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3+证书院校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8月6日 提前3A院校阅第二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3+证书院校阅第二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8月8日-8月14日 文理类第三批A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8月8日 3A院校网上报到, 16:30前完成调整招生计划,晚上省招办投3A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8月9日 3A院校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8月10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晚上省招办补投3A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及第二、三志愿考生档案。
8月11日 3A院校阅第二次投档考生档案,17:00清档审录结束。
8月12日 整理数据,公布3A院校及3+证书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13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档案。
8月14日 3A院校及3+证书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根据院校生源情况调整分数线后投档。
8月15日 3A院校及3+证书院校阅调整分数线后的考生档案,录取结束。
8月16日-8月22日 文理类第三批B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8月16日 3B院校网上报到,16:30前完成调整招生计划。
晚上省招办投3B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8月17日 3B院校阅第一志愿档案。
8月18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补投3B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及第二、三志愿考生档案。
8月19日 3B院校阅第二次投档考生档案,17:00清档审录结束。
8月20日 整理数据,公布3B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21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8月22日 3B院校阅征集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根据院校生源情况调整分数线后投档。
8月23日 3B院校阅调整分数线后的考生档案,录取结束。
注: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日程为准。
另外,对于2010广东高考补录流程:(包括,去哪得到要补录的学校的名单,怎样报名,是否还要去签名确认)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补录按1:1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分数线(看你们省的新闻,那些学校的情况新闻会第一时间播放,最快的是登陆广东省的招生信息网,那里是最详细的而且最能给你参考),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一般在网上自主填报,那个网到时会公布,还可以在招生办制定地点统一填报),组织高校录取。也就是每一年的“补录”。(签名确认不知道了,具体到时看,不会有太大问题的,估计是不用,因为补录时间短)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对于3a或3b补录,补录的流程是跟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一样的,目前不清楚的是补录的投档方式,比例是怎样.
PS:每一年的补录时间不一定是时间表上写的一样,具体要看工作进度.所以要得知补录消息,你要在大约补录那几天多多留意相关渠道消息.
不明白再HI我吧~~~~~

广东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等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2020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二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第二种为“公费定向”【1.为粤东西北地区11个地级市的21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共200名。2.为粤东西北地区8个地级市的14个世行贷款项目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共1255名。3.面向汕头市乡村小学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共200名】。现就2020年我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全省统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公费定向
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县(市、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
2.按照世行贷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小学教育专业,面向纳入世行贷款项目14个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来源县(市、区)农村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或世行贷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费定向需求地2020年中考报名条件、具有招生计划来源县(市、区)户籍并在公费定向需求地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报考世行贷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全科)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符合招生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及面试条件。
4.报考面向汕头市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汕头市中考报名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汕头市乡村小学及教学点招考生源计划所在县(区、市)户籍。
(2)在汕头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并通过2020年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按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
(3)中考成绩应达到汕头市的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
三、全省统考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1.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首先在2020年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然后在2020年3月21~23日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2.考生凭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取得的《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报名登记表回执》于文化课考前一天到考生本人选定的文化课考点领取准考证。
3.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
4.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
(二)考试安排:2020年4月11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2020年4月9~10日或4月12~13日举行,各类型术科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三)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时确认)。术科考试考点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考生参加术科考试,建议考生选择文化课与术科考试相同或相近的考点进行考试。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院校相关术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
(四)其他要求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实行网上缴费确认。
四、公费定向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公费定向报名办法由各公费定向需求地的地级市招生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办法要在报名实施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备案。
(二)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报名所属地级市的中考,具体实施由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
五、考试招生及录取办法
(一)全省统考
1.考试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面试按招生院校要求进行。
(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认可办法(指成绩互认或不互认)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3.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对术科成绩的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3)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0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
(二)公费定向
1.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考试组织由各相关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2)考试科目为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2020年中考科目。
(3)中考成绩认定由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4)报考公费定向考生还须参加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地点及时间由招生院校与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商议后确定(各招生院校可以选择集中在某个市进行面试,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前往面试;也可以用各招生院校面试成绩互认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由招生院校和各地级市招生办分别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各相应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考官由招生院校负责派出。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必须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前完成。各相关招生院校须将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地级市招生办。
2.录取方式
(1)对符合公费定向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并依据考生2020年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当地地级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过省中招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相关地级市招生办须在公费定向投档前,分别将需求地2020年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和相关招生院校。
(3)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地级市投档后2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相关地级市招生办上报的投档时间和投档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公费定向相关的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审核。
(4)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级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招生院校、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地级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平稳推进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考试工作规定,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解决。
(二)严格规范招生章程编制,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通过本校网站及各种传媒及时做好报名的各项宣传工作。招生章程须包含及明确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招生网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含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条件、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和时间、术科考试时间及地点、术科考试成绩互认条件、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各院校招生章程须于2月1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于2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院校法定代表人对该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五年一贯制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招生院校办学情况的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五年一贯制招生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三)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强化
纪检监察。
1.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招生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2.各招生院校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招生办法公开、接受监督”的招生“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各地级市招生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凡从事或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
3.启动全省统络巡查系统。全省统考的各文化课考点要建立与省教育考试院互联互通的考试监上巡查系统,并确保全省文化课统考期间的网络畅通。网上巡查系统技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郑维电话:02038627909)。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管理,按时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5.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要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欺骗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组织混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视情节轻重,将减少其招生指标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及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1.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
2.2020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
3.各招生院校招生公开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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