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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 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2025-03-14 10:27:16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42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52隶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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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 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2

第九条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第十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历史沿革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前身为临沂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66年;济南校区前身为山东省卫生学校,始建于1954年。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两学校合并成立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山东省人口学校并入。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学校现设济南、临沂两个校区。

济南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南郊万灵山北麓,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临沂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临沂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

学校占地1600亩,建筑总面积46.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26.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1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亿元,教学用计算机3119台,图书馆藏书103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4人,专任教师897人,其中,硕士学位人员456人,博士学位人员32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266人,到国外研修学习近60人。建成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5人获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7人获省级优秀教师称号,省职业教育技师名师2人,省级优秀辅导员1人,8人被列为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硕士生导师21人,选聘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校外兼职教师195名。组织申报各类计划项目85项,批准立项40余项。成立2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4项课题获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2项课题获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临床医学教学资源库获省立项资助。14项获国家专利。护理药学两个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护理专业荣获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现有护理专业、药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4个教学团队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三个名师工作室入选首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称号,一个创新项目入选“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医学影像系健康与康复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预防医学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康复等2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了药学专业衔接山东中医药大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衔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两个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临床医学公费专科医学生,与青岛市崂山区卫生计生局合作,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与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力(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水发民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临床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四个校企合作专业。

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为7000人,含专本贯通培养计划80人,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为1000人,山东省公费医学专科生100人。与山东中医药大学贯通培养药学专业计划40人,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贯通培养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计划40人。学校面向山东全省招生,并与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市自治区对等招生。现有普通专科在校学生25566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深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建设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课程群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

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国家级、省级高职高专医药卫生类(临床、护理、检验、医学影像、药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卫生行指委医学影像分委会主委单位、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院校、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医养健康产教融合联盟主席团主席单位、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主考院校(护理)、山东省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高校、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

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诚信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国家档案管理特级单位、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教育改革示范学校、省普通高等学校文明校园、省级花园式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高校伙食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平安校园、省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正以创建双高校为契机,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全面启动内涵提升工程,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合格卫生人才。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学校在山东省的志愿填报代码为:A442。省外考生请按考生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填报。

第十五条 学校在省内招生形式有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为高考综合改革招生,春季高考为医药类和护理类。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由教育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八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常规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五条 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不需考生付费)。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学校可根据考生申请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医学类各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其他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所有学费按学年收取。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

第三十五条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按照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二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三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标准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最高标准为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最高标准为5000元/人)、临沂市人民医院奖学金和鲁南制药集团奖学金(最高标准为2000元/人);学校每学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400元、300元三个等次,同时设有素质拓展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八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七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

第三十八条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专业毕业生可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其它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专科毕业生具有报考相关类别职业考试资格(均有工作年限要求)。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九条 毕业生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护理和助产专业在校生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

第四十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网址:

招生专用QQ号:1980981229 QQ群号:263382180

微信公众号:山东医专招办

电子邮箱:sdyzzb@sdmc.edu.cn

咨询电话:0539-8016931

传真:0539-8212665 8211552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网址:

招生专用QQ号:937010898 QQ群号:242138441

电子邮箱:sd6305777@163.com

咨询电话:0531-86305777 86305778 86305666

传真(自动):0531-86305577 86305777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查询。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 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2014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临沂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设有沂水分校、费县分校。

第十条  学校概况:临沂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余万人。

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和2个附属中学,本科专业80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34349人,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3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110余人。

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奋斗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工作,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强力推进“红色育人”和“国际视野培育”两大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程,致力于培养“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13606GB,电子期刊3.5余万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5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高尔夫学院、软件学院、水原大学临沂研究生院、水原科学大学美容美发教育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常年聘任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为本科生讲授部分专业主干课程,进一步满足学生对高层次师资的需求。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在校留学生71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4年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广西等25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今年,学校在山东省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中均投放招生计划。在山东省春季高考中计划招收高职本科350人,具体分布在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园林土木工程动物医学专业;其它计划全部为夏季高考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提档比例。

招生批次: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在本科一批中招生,普通文、理本科在本科二批中招生;专科在专科批次中招生。在其它省份,按各省份(市、自治区)的规定批次招生。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 志愿优先 ”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面向山东省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发[2013]2号)、《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3]1号)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本科各专业的名称使用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规定的专业名称。

(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获得相应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证)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

(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教招发[2013]2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等11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等7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我校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4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2、面向江苏省

总体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线。

(1)音乐学(流行音乐方向)、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书法学三个本科专业,获得我校校考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0533升学网

(2)美术学专业,获得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发的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获得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发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面向浙江、河北和河南省

除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外,均需获得相应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按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学生获奖和受资助比例达54.8%。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2、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3、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形成了“奖、助、贷、减、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8766777      传真:(0539)8766185

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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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 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临沂电力学校

这个学校不怎么样,
临沂电力学校2006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省临沂电力学校是一所培养专业人才的中等专业学校。邻。学校占地650亩,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

现有在校学生4000余人。校内绿树掩映,环境幽雅,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电工实验室、力学

实验室、电气动力设备拆装车间、电力拖动实验室、继电保护实验室、高电压实验室、电机实验室、热动实验

室、电子实验室、钳工实习车间、焊接实习车间、汽车维修车间、仿真电厂等教学实验实训设施。经过多年的

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设施齐全、办学规范的“省级重点中专学校”、“教学示范化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命

名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实验学校和“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基地。建校十四年来,为国家培养了

万余名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目前,我校已与青岛、烟台、济南、北京、天津、上海、苏州、广州等地的各类企业建立了长久用人关系

,形成了庞大畅通的就业网络。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100%,毕业生供不应求。

为使学生进一步深造,学校与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济南大学聊城大学、石油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

办学。近年来高职对口升学率均达到92%以上。

学校还十分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2002年我校男、女足球队代表临沂市参加山东省第20届运动会双双获得

金牌。2003年,我校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振兴临沂体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2004年我校承办了临沂市

人民政府主办的临沂市第三届运动会足球比赛。2005年我校学生杨钊同学被选拔为国家少年足球队队员,

2003—2005年连续三年足球特长班高考本科升学率达90.5%以上。

根据社会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和国家关于“先培训、后就业”的劳动政策,临沂电力中专学校二00六年

招收电厂热能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厂集控运行、工业电气自动化 、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

应用、汽车制造与维修、学前教育、航空服务、财务会计与经济管理、足球等专业中专班;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学习,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自立能力,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初中毕业

生15—18周岁,高中毕业生17—21周岁。地区、户口、 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烟头烫痕,符合相

关专业体检标准。

三、报名办法及录取办法

报名办法:持毕业证(学历证明)和户口簿直接到校报名,报名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30元。

录取办法: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试分文化课考试和面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招生对象为初中的考初中课程,高中的考高中课程。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

力、思维反应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专业介绍及毕业去向

1、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从事火力发电厂及其它企业热力系统和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方面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

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机械与电气识图、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热力过程自动化、热力发电厂、锅炉运行、汽

轮机运行、热力网运行。

毕业去向:火力发电厂、热电公司、煤电公司、电力建设企业、电力修造企业等。

2、电力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从事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与检修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机械与电气识图、电机、发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

动装置、电气运行、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电厂生产过程。

毕业去向:发电厂、电力建设企业、电力修造企业、供电企业、送变电企业、煤电公司、电气设备制造企

业等。

3、电厂集控运行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从事火力发电厂机组集中控制运行与管理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机械与电气识图、电机学、继电保护、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热力过程自动化、热力发

电厂、电气运行、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集散控制系统。

毕业去向: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企业、电力修造企业、热电公司、煤电公司等。

4、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电气工程系统运行和自动控制基础知识的应用型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电路原理、电机、电力电子技术、电力拖动与控制、计算机技术、供用电技术、配电自动

化、电气控制技术。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企业从事工业电气自动化与自动化及供用电技术。

5、机电一体化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电工、机械基础知识,能从事机电行业的设计制造、维护、维修工作的应用型中等专业技

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机械与电气识图、电工基础、机械基础、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电机与变压器、机械制造

工艺基础、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钳工生产实习、液压与气传动。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机电运行与制造企业从事机电技术和操作维护等工作。

6、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现代应用电子技术理论知识,能从事操作、维护、管理电子电路生产设备工作的应用型中

等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电子技术基础、机械与电气识图、模拟集成电路应用基础、无线电技术基础、电子线路、

数字集成电路应用基础、现代通信原理与应用、电子电路故障诊断及维护技术。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电子和通信企业工作。

7、计算机应用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信息技术现代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工作的应用型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学习课程:英语、电子技术、操作系统概论、中文Excel、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技术、微机组装与维

修、常用软件及应用、internet及网页制作、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毕业去向:电子电器制造企业、通讯网络工程、电子模拟工程、计算机生产、维护、营销等。

8、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机械制图、汽车维修、机械基础、汽车电工、电子基础、发动机原理及汽车理论、汽车故

障诊断及排除、汽车电控技术、汽车制造工艺。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汽车制造和汽车修理企业从事汽车生产、维修、销售等工作。

9、学前教育(英语特长)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英语、舞蹈、音乐、美术等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中等专业人才。

主要学习课程:普通话、幼师英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学、幼儿英语教法、幼儿语

言教法、幼儿常识教法、幼儿计算教法、幼儿园活动设计与实践、幼儿园管理。

毕业去向:从事学前教育管理、教学和幼儿英语特长教育等工作。

10、航空服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航空服务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服务心理学、世界旅游地理、民航旅客运输、航空服务知识与技能、民航管理概论、机场运营

管理、航空公司市场营销、民航货物运输。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内各大航空公司、飞机场,从事空港地勤、乘务等航空服务工作。

11、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高职本科升学班)

主要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及所报考的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必考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

毕业去向:参加高考,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到高校继续深造;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负责

安置就业。

12、财务会计与经济管理专业(升学班)

主要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及所报考的财务会计与经济管理专业必考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

毕业去向:参加高考,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到高校继续深造;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负责

安置就业。

13、机电一体化专业(升学班)

主要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及所报考的机电一体化专业必考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

毕业去向:参加高考,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到高校继续深造;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负责

安置就业。

14、机电一体化专业(足球、跆拳道特长生升学班)

培养目标:具有机电一体化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足球、跆拳道项目的专业技能,既有从事机电工作能力又

有足球、跆拳道运动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机电一体化专业必考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足球、跆拳道项

目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去向:参加高等体育院校升学考试,被高等体育院校录取的学生,到高校继续深造足球、跆拳道项目

的学习;或参加机电一体化专业高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负责安置就业。

五、毕业待遇及其它事项

1、减免学费和奖学金

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免交部分学费。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向成绩优秀的学

生和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分别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

2、学历、证书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经考核合格后由劳动部门

颁发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

3、工作安置

学生毕业后安置到电力企业、地方热电厂、大企业自备电厂、机电、机械、电子电器、航空、交通、教育

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保证学生全部就业。

4、升学

升学班学生毕业后参加高考,可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未被高校录取的,由学校负责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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