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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西安可以专升本的大专院校
一般专科学校都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能不能参加专升本主要在于是什么专业,而不是学校。你学的文科,像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法律,这样比较常见的专业都会有专升本考试。选择专业不要选太偏,不常见的。这些专业一般没有。具体的流程是:在大三第二学期,省上会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有4 门,你们学校出两门专业课,一般都能过。省上出两门,文科主要考大学语文和英语,这两门是关键。具体就是这样,还有什么疑问吗?希望我说的对你有帮助。
补充:只要是正规大专院校都能参加
看这个吧,也许对你有用
1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3 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6 西安翻译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9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咸阳市 专科
10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12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15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16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18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0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1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2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4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5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6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省 西安市 专科
28 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29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31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32 西安思源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33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37 西安三资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38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市 专科
39 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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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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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九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做出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下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第十二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2)专业安排按照分数清方式确定,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执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
(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①组织校考成绩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承认省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年;艺术类7000元/年。
(2)文理兼招专业,收费按理工类收费标准收取。
(3)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我校入学须知。
第五章 助学体系
第十九条 学校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学生处(学工部),网址:
。
第二十条 师范生的助学及奖学金等事宜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
。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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