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2024-11-21 09:06:46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1397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0533升学网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以上就是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0533升学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相关推荐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陕西统招专升本工程管理专业招生计划?)
安康学院招生简章(陕西统招专升本工程管理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

2024-10-26 05:46:07
攀枝花学院招生简章 攀枝花学院招生简章
攀枝花学院招生简章 攀枝花学院招生简章

攀枝花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 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国家

2024-11-01 19:52:30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一流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

2024-10-20 21:21:01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城市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有众多知名校友,人才辈出。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省级重点学科,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行,依法规范招生流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4-11-14 03:59:07
川北医学院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招生代码 川北医学院招生代码:10634 院校代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教育部编写的五位数国标码,每所院校仅有一个国标码,全国通用;另一类是各省考试院编写的,用于考生填报志愿的招生代码。 其中,各省考试院编写的这类代码各省都有不同的编写规则,且院校与代码不是唯一对应的,同一个院校在同一个省份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招生代码,此外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招生代码每年也可

2024-07-01 11:16:42
自贡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自贡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轻化工大学分数线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在辽宁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99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24分。四川轻化工大学在黑龙江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26分;文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01分。四川轻化工大学在浙江综合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25分。 李白河校区(教学校区):四川省自贡市东部新城永田路 汇东校区(教学校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宜宾校区(教学校区):四川省宜

2024-11-10 17:16:15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

2024-06-26 22:32:0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江苏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江苏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现有法律事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2024-10-19 06: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