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0533升学网小编整理了上海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录取率是多少? 考研参加那个辅导班比较好。。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录取率是多少? 考研参加那个辅导班比较好。。](/draw/thumb/34702/9eb58d14036844c200f5c51f2fc4ac66.png)
上海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录取率是多少? 考研参加那个辅导班比较好。。
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中国的经济逐渐与国际接轨后,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然而,随之而来的国民收入的不均衡,已构成了中国式的贫富分化。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这时国家的有形之手不得不出面干预,国家与市场的协调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这一突破口在法律上则表现为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协调上。因而法务专门型人才的需求就在不断增加,在国外,专业的法务型人才的薪资一般都在百万以上,行业前景非常可观。这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院的民商法与经济法成为当下非常热门的专业。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老师吧。“启文教育中国在职研究生网”
1、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本科毕业生和大专生毕业两年后均可报考。
2、如果你能保证自己在硕士研究生入学之前拿到本科毕业证,你就可以报考。否则,就不可以。
3、程序是:网报——现场确认、照相——收到准考证——考试——公布初试成绩、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
4、录取率是根据学校的不同而不同。全国平均大约在30%—40%,但有的学校可能连10%都不到,也有的专业可能就算100%也录不满——但是,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各科都达到国家公布的分数线。
5、公费生和自费生没什么区别,只是一个要交学费、一个不交或少交学费而已。 大三估计不行的,太早了点。其实报考研究生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自己觉得有必要考研的话,就要找准报考的学校,然后看该校的考研大纲,就可以开始准备了。现在研究生扩招,录取比例一年比一年高,因此,只要好好准备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的。现在读研究生,除了本校的报送生外,一般都要自费了。 同意楼上的观点,并补充:你可以大三报考,初试时是不审查是否合格的.就当是一次锻炼,但如果考上了,那估计复试时的资格审查是通不过的. 考研需要本科学位 大三也可以考的,不过要和学校协调好了,就是要走后门,但要问清楚了,有的学校就禁止大三报考 报考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请看我下面给的招生简章。
大三能否报考?可以,就当是练练兵,体验一下气氛,但想被录取是不可能的。
其程序是怎样的?请看我下面给的招生简章。
怎样录取及录取率是多少?录取率各校不同。
自费研究生与公费研究生有什么区别?一个是不用交学费,国家还给生活补助;一个是自己交培养费,也不发补助。其他的证书、毕业待遇等都是一样的
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
聊城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
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
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
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南开大学、
河北大学、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烟台大学、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燕山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南昌大学、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经济学院、山东
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西大学、海南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
英语、
俄语、
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1.报考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 A,本科最后一年的在读生 或B,普通本科学历,或C同等学历(请参考有关同等学力的规定)
2,大三能否报考?原则上不可以.(规定不允许,从学校基本是不可能的; 从社会上当然是可以的,以上几位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请参考)
3,其程序是怎样的? 网上报名(尽管要求诚心承诺,你可以撒谎[如果你的目的仅仅是"考",参考问题2的回答])---现场确认信息,并照相---考试---如果初试合格---复试---录取
4,怎样录取及录取率是多少? 说录取率基本没有意义,尤其是当网上报名改革以后. 对个人来说,没有任何必要关心考研录取率是多少.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差别极大.
5,自费样救生自费研究生与公费研究生有什么区别?毕业证书各方面没有任何区别.在校期间的待遇当然有区别,基本是:不享受国家传统奖学金,有些学校甚至取消自费生的每月补助. 原则上是报不了。考研必须先在网上报名,而网上报名是有选项的,你是选不到真实的毕业年份的。如果撒谎的话倒是有可能报上,不过只能参加初试,因为复试时是要检查证件的,你自然无法过关。
其实关键问题不在于你能不能报,而在于你有没有考上的可能,甚至有没有练兵的意义。从05年考研(04年11月报名)开始现场报名时不用出示毕业证,这实际上是给了大三的同学一个提前接触考研初试的机会。
数学的对应教材《高等数学(上下册)》(同济四五版可),《线性代数》(同济三四版均可),《概率论及数理统计》(浙大三版)。其中最难的数学一包括《高等数学》除了*号全考,《线性代数》六章全考,《概率论及数理统计>》考到第八章第5节。《概率论及数理统计》这门课最晚要在大四上学期学到,有的学校还是选修课,所以说在学全这3门课前最好不要考虑报名的问题,当然可以考数学二(《高等数学》(120分),《线性代数》考到第五章(二次型不考)(30分))练兵。
程序是:9月在校生网上预报名(你因为要大三报考,所以不能走这一程序),10月网上正式报名——11月10—14日现场确认(交费102元,照相,只需记住网上报名号,不用带任何证件)——12月中旬收到准考证——初试在春节前2周,07年应该是2月3、4日——3月初公布初试成绩——34所自主划线高校公布复试分数线——3月底4月初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调剂)
录取率各个学校会有很大不同,全国平均大约在30%—40%,但有的学校可能连10%都不到。录取的考生必须各科都达到国家(或34所自主划线高校)的复试分数线。
从就业来说公费生和自费生没什么区别。一般学校公费生的比例大概有30%,不过东北大学是45%,只是明年可能很多学校会没有公费了。 如果只看10:1的话,在考研中只能说是一般,不是很激烈。最激烈的甚至有100:1的,像这种一般都是要400分的,10:1应该还是要个350的。
但是要看实际的,如果学校公布的10:1,那么里面可能就有很多的水分,真正的比列肯定不止这个数,除了保送的,还有本校的、有关系的都是要优先录取的,所以要看是不是激烈,想要多了解一些信息,是不能看这些数字,它说明不了什么。最好是能问问去年考上的学长、学姐,他们的建议比这数字要有价值的多。
![上海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录取率是多少? 考研参加那个辅导班比较好。。](/draw/image/34702/6ec7b8331753741d6935ce58291b8586.png)
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在哪里,是在江大的本部么
地址在镇江市学府路
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是学校近年来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狠抓教学和科研两大中心任务,积极推进学院工作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立足江苏服务全国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学科和科研的优势,以学科建设促进本科专业建设,以科学研究促进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
学院现有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生物技术系、
食品质量与安全系、食品与生物工程中心实验室(实验室6000多平方米,仪器设备1200多万元)及生物工程研究所、食品工程研究所、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和创造学研究所。
学院于1983年创办农产品加工工程本科专业,1986年获批农产品加工工程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20多年建设与发展,目前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包含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和食品营养与安全五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生物
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食品工程”工程硕士授权领域,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学科是江苏省“九五”、“十五”“十一五”重点学科,是江苏省“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学科梯队两次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学科梯队,学院拥有江苏省农产品生物加工与分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院现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三个本科专业,其中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是江苏省特色专业,目前现有在校本科生400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70多人。近年来,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30%左右。
近年来,学院充分发挥学科的优势,不断培育和产生新的增长点,走科学与工程相结合、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相结合的科研之路,积极将食品科学与工程、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等学科领域交叉融合,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农产品、食品特性及品质无损检测技术、农产品生物加工与分离技术、食品营养与安全控制技术、
食品生物技术、生物质转化技术和农产品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等。
近年来承担和完成国家 863科技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省级基金等项目60多项,获得各种奖励13项,科研成果转化20多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30部,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获得专利30多项。此外,开展的创造学教学及创新教育工程的实践荣获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奖,“创造学基础”课程荣获江苏省一类优秀课程。按照学校开放办学的思路,学院积极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先后与日本的三重大学、京都大学、东北大学、筑波大学以及加拿大的Guelph大学和Saskatchwan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双方互派留学生与专家学者,共同培养研究生,共同申报和承担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上海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录取率是多少? 考研参加那个辅导班比较好。。](/draw/image/34702/2ca205ee1542dac4e4f197218ef9b71e.png)
江苏省昆山第一高级中学
昆山市第一中学是江苏省三星级高中、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大学教育改革实验基地、苏州大学教育实习基地。
学校创建于192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培养了许多闻名于海内外的专家、学者,如世界著名电脑科学家王安博士,国际著名音乐家丁善德教授,联合国副秘书长金永健先生等。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早在1926年就建立了中共昆山独立支部,在各个革命历史时期造就了一大批革命骨干。现有高级教师近50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名、苏州市新世纪高级青年技术人才1名、昆山市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名、苏州市昆山市学术学科带头人10名、文学硕士1名。
学校地处马鞍山路南侧、城市森林公园东南、昆山城西副中心,环境优美,交通方便,设施先进,占地180多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设计规模为高中10轨30个教学班、初中6轨18个教学班,总投资近亿元。近年来,教学质量稳步上升。高考本科达线率、本科录取率均在同一层次学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先后获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江苏省体育卫生两个《条例》先进集体等十几项荣誉,并被评为苏州市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校现有美国、日本、香港、台湾和昆山的老校友捐资设立的五个奖学基金。1998年秋季起,高中部开设“鸿志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几年来“鸿志班”学生高考本科达线率达80%,高考录取率为100%。
校长简介
金伟明同志于1984年参加工作,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高级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苏州市学科带头人。曾被授予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苏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昆山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昆山市十佳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
昆山市第一中学办学情况
一、老校友为鼓舞后学,继承和发扬母校优良传统校风,激励后辈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慷慨解囊设立奖学金。
继徐文斐“英语教学基金”后,自1989至1997年间,又先后设立“金宗发奖学金”、“马骏教育奖励基金”、“浦江教育基金。”各项奖学金在每年的秋季按奖项发放。
二、以教科研为先导,走“科研兴教”之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其间,以课堂教学改革和德育教育为中心内容大力进行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一项省级立项课题获苏州市第四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比二等奖,两项苏州市级课题获苏州市级三等奖。围绕上述三项课题,共设立78个不同层次的课题开展科研,参与教师达138人次。自95年以来,有11人次的16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有17人次的15篇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
三、继承传统,鼎新开拓,延伸空间,构筑德育整合性。
①建立《鹿鸣》文学社(1984年),出版《鹿鸣》期刊。《鹿鸣》文学社获得“全国中学文学社团百面旗”称号,《鹿鸣》期刊两度被评为全国中学文学社团优秀社刊一等奖。②编辑校内刊物《一中校讯》、《教育文摘》、《一中教育》,发挥了积极的宣传教育作用。③挖掘“两史”精神财富,编辑出版校本教材——《文德丛书》(四卷)。④建立业余团校(已办班20期)和业余党校(办班10期)。⑤社区挂勾,警校共建;建立初、高中家长学校,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迁址重建“中共昆山独立支部”纪念碑。
四、1993年9月,学校推出两年评定一次“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新举措,并设立学校教科室,配备专、兼职教科员。
五、在昆山市率先试行“五制”改革,试行全员聘任制。
自91年1月起实施“岗位责任奖”试行办法,93年6月又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发放教师课时津贴,职工岗位津贴,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充分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95年开始,学校制定并实施教育与教学常规规范及其考核标准,使全校教师在教书育人、教学“五认真”的常规要求纳入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六、创办“鸿志班”,营造爱心助学的氛围。
1998年秋季,在市府、市教委及有关方面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学校创办高中部“鸿志班”。“鸿志班”学生入学后享受免交学杂费、寄宿生免交住宿费、部分膳食费补贴、助学金和发放优等生奖学金等待遇。学校向社会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品学优良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连续办班三年来,得到社会各界及有识之士的大力支持。“鸿志班”已成为苏州地区教育战线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其影响波及全国。99年3月,学校成立“扶贫帮困基金会”,此后,每年组织一次捐赠仪式,每年发放一次扶贫帮困经费。
七、争创江苏省重点高中。
学校自91年试办高中重点班开始,在争创江苏省重点高中的道路上走过了漫长的九个年头。自98年3月起,学校抢抓机遇,加大经费投入,高速度完善现代化设施建设,把创建工作推向新高潮。其间,得到了市委、市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体师生明确验收标准和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办学水平。99年11月,经省重点高中检查评估组专家检查评估,获得一致好评,以优质高分通过验收。2000年4月,学校被江苏省教委批准确认为江苏省合格重点高中。
八、屡获奖项荣誉(集体):
昆山市文明单位、昆山市先进集体、昆山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昆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昆山市第二课堂成果展览一等奖;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苏州市“合格初中”奖牌,苏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苏州市贯彻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条例先进学校;江苏省环保宣传系列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全国中学文学社团先进单位等。
九、2000年办学规模:
教职员工共168名,高中部办班25个,初中部办班13个,在职教师126名,其中大学本科87名,占69%;专科35
0533升学网以上就是0533升学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上海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录取率是多少? 考研参加那个辅导班比较好。。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