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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接本的报名条件是什么?报名对象?哪些人可以报专接本?
**专接本(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及对象因各省政策不同有所差异**,但总体要求较为统一。以下是一般性的报名条件和对象说明,具体需以考生所在省份的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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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部分省份允许往届生报考,如广东、辽宁等)。
-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 **成绩要求**:部分省份要求专科阶段成绩排名前XX%(如河北要求前40%),或需通过校内选拔考试。
2. **特殊群体政策**
- **退役大学生士兵**:部分省份(如河北、江苏)对退役士兵放宽条件,可免试或单独划线录取。
- **建档立卡贫困生**:部分省份单列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如山东、河南)。
3. **专业对口要求**
- 考生需报考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部分省份允许跨专业,但需加试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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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对象**
1. **主要对象**
- **应届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即将毕业的学生。
- **部分省份允许往届生**:如广东、天津、辽宁等地,往届生(毕业1-3年内)可报考。
2. **特殊对象**
- **退役士兵**:完成专科学业后退役的士兵(需提供退役证明)。
- **基层服务人员**: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专科毕业生(部分省份加分或单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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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哪些人可以报考?**
1. **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需为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本省成绩或排名要求。
2. **退役士兵专科生**:需提供退役证件,部分省份免试或优先录取。
3. **符合跨省政策的学生**:如户籍在A省,但在B省读专科,需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政策报考(各省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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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通常在大三下学期(3-5月),具体时间以各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 **考试科目**:一般包括公共课(
英语、数学/语文)和专业课,部分省份仅考专业课。
3. **禁止报考情况**:
- 已拥有本科学籍的学生(如自考本科在读)。
- 专科期间有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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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常见问题**
- **非全日制专科能否报考?**
一般不能,专接本仅限全日制专科应届生(个别省份例外)。
- **可以跨省报考吗?**
需在专科就读省份或户籍省份报考,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教育厅。
- **专接本与自考专升本的区别?**
专接本是统招全日制学历,含金量高;自考属于非全日制,无需专科应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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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 密切关注本省教育厅或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 提前准备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录取率不足20%(如河南、河北)。
3. 咨询专科院校教务处,获取校内选拔或推荐资格。
如果需要具体省份的政策解读,请补充说明所在地区,我会进一步提供详细信息!

三支一扶就业政策解读
一、三支一扶计划概述
三支一扶计划旨在选拔高校毕业生前往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以及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这项计划不仅有助于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也为大学生提供了服务农村基层、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将获得生活补贴,服务期满后可自主择业,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二、报考条件
1. 乡村振兴岗位:面向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募,无专业限制。
2. 支教岗位:主要招募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适合中小学教学的非师范类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
化学、
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
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 支农(支牧)、水利项目岗位:面向农牧林、水利相关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募。
4. 支医岗位:面向医疗、卫生及相关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募。
三、工作内容
1. 支教:在基层小学、初中、高中提供教学服务。
2. 支农:在乡镇参与涉农、涉水工作。
3. 支医:在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4. 帮扶乡村振兴:在乡镇推动社会经济事务的发展与管理。
2015年江苏宿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0533升学网(https://www.0533.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5年江苏宿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的相关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483名(其中省垂管系统35名)。根据《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全市职位均可报考。 2、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其他本科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人员限本市户籍(2015年2月5日(含)之前落户,下同)。 3、具有本市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和本市生源的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 5、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6、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7、定向招考“面向在宿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5”),招考对象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宿迁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含市选调生)。 8、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本县(区)行政区域内2013年8月31日前任职、近两年所在村(社区)处于本乡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或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直部门表彰)、现仍在任的村(社区)支书(主任)(不含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5年宿迁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sq.hrss.gov.cn
) 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
www.sqrsks.com
)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www.sqrsks.com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16日9∶00—16∶00。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宿迁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302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www.sqrsks.com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0527-84353780)。 三、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 (一) 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5年3月 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sq.hrss.gov.cn
)公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所有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政审)。体检前,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录司法警察和公安民警的职位,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按拟录用人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录用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sq.hrss.gov.cn
)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考生在公示期满前主动放弃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公务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27-84359151 七、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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