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0533升学网小编整理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考报名(湖南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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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招考报名
报名: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7日至1991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可以放宽学历条件地方的职位,以及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学历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可以放宽学历条件地方的,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
(5)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不得弄虚作假,如在资格复审时发现所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律取消资格。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在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过的人员,报考省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在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过的,报考市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试用期满已转正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在职公务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7日至4月17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
)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分别由省市州人民法院、省市州人民检察院商招考单位进行,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0日,通过审查的考生于4月22日前完成缴费,完成缴费的考生于5月5日至7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18日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
3、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交纳考务费,每科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4月21、22日带上述凭证到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电教楼104房,咨询电话:0731-2218504)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其他事宜:
1、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检察业务(含侦查)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
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主要为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普通电脑或亚伟速录机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时看文章打字、听录音打字二部分,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测试成绩各占50%;要求电脑打字速度80字/分钟以上,亚伟速录120字/分钟以上,职业技能测试按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以下人员可予以加分。(1)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报考地区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3)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4)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31日);(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享受(1)、(2)项加分政策的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享受第(3)、(4)项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5月15日前填写《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并持相关证件到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三楼335房,咨询电话:0731-2217822)办理加分确认手续。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时间:2009年5月9日。考试地点在长沙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体检项目与标准:(1)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其中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考生,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2)司法警察的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同时须进行体能测试。
5、其他有关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法院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6、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2217822(政策咨询),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0731-2218504(考务组织)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2206469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4732639
长沙市:0731-5798282(法院),8628245(检察院)
株洲市:0733-8109169(法院),8108248(检察院)
湘潭市:0732-8553268(法院),8514613(检察院)
衡阳市:0734-8292218(法院),8850146(检察院)
邵阳市:0739-5269041(法院),5635042(检察院)
岳阳市:0730-8840623(法院),8887593(检察院)
常德市:0736-7761028(法院),7794263(检察院)
益阳市:0737-4380248(法院),6100713(检察院)
张家界市:0744-8283809(法院),8223957(检察院)
郴州市:0735-2178692(法院),2280037(检察院)
永州市:0746-6667534(法院),6370100(检察院)
娄底市:0738-8261404(法院),8315862(检察院)
怀化市:0745-2733183(法院),2714626(检察院)
湘西自治州:0743-8756379(法院),8531281(检察院)

2021年湖南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湖南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7:30,4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8日(星期六)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南入口(株洲大道482号)。
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
2.“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泸溪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株洲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在株洲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6.网上报名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面试前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七、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请考生关注株洲组工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全省选聘245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选聘计划数额如下:长沙市238名,衡阳市230名,株洲市208名,湘潭市100名,邵阳市80名,岳阳市200名,常德市100名,张家界市124名,益阳市100名,郴州市294名,永州市200名,怀化市200名,娄底市152名,湘西自治州230名。各市州选聘计划,原则上按男女各占50%比例把握。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重点院校以及农村基层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四)身体健康。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应聘,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的,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符合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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