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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利川的不知道怎么做火车去重庆师范大学,有那几趟哦
我是重师毕业的,利川没有火车能直达重师的,都是坐火车到重庆北站(龙头寺火车站),然后出站在右边的公交车站坐288公车到大学城,能直接到重师!
利川到重庆的列车有:
K619, 73元车费, 凌晨0点35从利川开车,7:17到重庆北。
K1024, 43元车费, 凌晨2点19从利川开车,10:32到重庆北。
K356, 73元车费, 早上8点03开车,15:10到。
2117, 36元车费, 15:04开车,22:26到。
(希望能帮到您!)

高考志愿填报广西医科大学不认可少数民族加分吗?
关于你的 问题给出你 如下 回答:由于所有资料都是网上搜索而得(各省考试院官网等),其正确性未必能保障。如有错误,望诸位实际参加高考的知友予以指出,谢谢!
华北地区
1. 北京
1.1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1.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天津
2.1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 5 分投档。
3. 河北
3.1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4. 山西
4.1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内蒙古
5.1 2018年起,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而在2017年,少数民族加分可取其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分值累加。
5.2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此加分项目属自治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仅适用于自治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东北地区
6. 辽宁
6.1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
6.2 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6.3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4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5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 黑龙江
7.1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2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3 需审查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鲜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认定。
7.4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 吉林
8.1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州三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加5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2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华东地区
9. 山东
9.1 无。
10. 江苏
10.1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11. 浙江
11.1 我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1.2 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1.3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12. 上海
12.1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13. 江西
13.1 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14. 福建
14.1 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14.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5. 安徽
15.1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加5分。
15.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中南地区
16. 湖北
16.1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奇怪的是没有查到加分额)
16.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17. 湖南
17.1 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17.2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17.3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资格审查。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17.4 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预科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依据有关规定择优录取;高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18. 河南
18.1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华南地区
19. 广东
19.1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9.2 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普通类民族班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
19.3 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19.4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民〔2005〕7号)的规定,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20. 广西
20.1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加20分。
20.2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0.3 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20.4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7分
20.5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
20.6 符合我区普高报名条件,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除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设区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之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分加5分。
20.7 (仅用于报考广西院校)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山区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分加20分。
20.8 (仅用于报考广西院校)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防城港市港口区等23个山区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1. 海南
21.1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1.2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加10分。
21.3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在报考省内学校时,加5分。
21.4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西北地区
22. 陕西
22.1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3. 甘肃
23.1 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3.2 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3.3 对边疆、民族、特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24. 宁夏
24.1 回族加20分。
24.2 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5. 新疆
25.1 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5.2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25.3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25.4 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
25.5 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20分。
26. 青海
26.1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院校,增加20分投档。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累计加分为35分。
26.2 对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当地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6.3 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
西南地区
27. 重庆
27.1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27.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8. 四川
28.1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8.2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28.3 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8.4 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29. 西藏
29.1 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29.2 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30. 云南
30.1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汉族考生加分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30.2 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分10分;
30.3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分10分;
30.4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
30.5 PS:该政策下方有一句:云南省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大省,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一直不变!
31. 贵州
31.1 具有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清江外国语学校的基本情况
0533升学网(https://www.0533.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清江外国语学校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外国语学校是在州委、州政府直接关怀下由恩施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于2006年3月经州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全州首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时为清江中学,2006年4月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外国语学校。学校位于恩施市许家坪路29号,占地152亩,现有52个教学班,教职工268人,学生近2650余人,校舍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现完成总投资5500多万元。校园聆听清江,三面环山,绿树成荫,环境优雅。学校领导集体强强联合,师资阵容精英荟萃,设备设施配置一流,文化气息浓厚活跃,是莘莘学子放飞梦想的地方。
学校秉持 “多元开发学生智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教育理念,以“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民族灵魂世界眼光的现代中国人”为办学目标,强化外语、计算机学科特色,实行小班额教学、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教育。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行扁平化管理,建设高效课堂,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该校已发展成为州内规模最大和最具影响力的民办学校。
学校提出了战略三步走发展目标:一是到2010年,将学校办成州内教育教学协作体的核心校;二是到2015年,将学校办成全州领先、全省知名、在武陵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学校;三是到2020年,将学校办成国际或跨地区的认证校。 主要领导
姚源波
现任清江外国语学校校长,本科学历,中学语文高级教师,中国教育学会会员、湖北省中语学会会员、省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省中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会会员、省文艺理论研究会会员。曾在宣恩县第一中学荣膺校长十一年。1997年被评为恩施州优秀中小学校长、湖北省优秀教师, 98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其事迹被收入国家人事部所编的《中国专家人才库》一书。
李方胜,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化学系,本科学历,理学学士,中学化学高级教师,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骨干教师。历任咸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主管学校教学工作。曾被共青团恩施州委授予“新长征突出手”称号,享受咸丰县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清江外国语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化学学科带头人,州教研室兼职教研员。
吴民佑
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中国外语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外语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中小学校长协会会员, 湖北省优秀外语教师,原利川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现任清江外国语学校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副校长,英语学科带头人,州教研室兼职教研员。
贺廷江
本科学历,中学化学高级教师,先后担任咸丰一中德育副校长、常务副校长,咸丰县首批化学学科带头人,咸丰县优秀教师,恩施州优秀教师;先后参加湖北教育学院高中校长岗位培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研修班并获《结业证书》,现任恩施清江外国语学校任德育副校长、化学教师。
教育管理
学校秉持 “以人为本,多元开发学生智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以“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民族灵魂世界眼光的现代中国人”为办学目标,强化外语、计算机学科特色,实行小班额教学、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教育,努力构建“开放、创新、竞争、民主、和谐”的校园氛围和人文环境,对学生实施“自主—发展”型管理,全方位落实“人格自尊、学习自觉、行为自律、生活自理、人生自强”的教育目标;把“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注每位学生发展”变为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使命。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实行全程跟踪;学校食堂实行营养配餐;公寓楼安排专职生活老师为学生24小时服务;医务室、洗衣房、服务部等功能设施一应齐全,校内消费实行限额刷卡制;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管理。 学校提出了“以人为本,多元开发学生智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终身成长负责”的办学理念,努力构建“开放、创新、竞争、民主、和谐”的校园氛围和人文环境,对学生实施“自主——发展”型管理,尊重主体,面向全体,学导整合,良性互动,着力培养学生“人格自尊、学习自觉、行为自律、生活自理、人生自强的“五自”精神”。 积极加强教师培训,开展“现代教育质量观”、“教学创新理论”“异步教学法”等专题讲座。“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注每位学生发展”已成为每一位教职员工的责任和使命,热爱学生,追求职业幸福已经成为教师们共同的价值取向。
学校特别注重初、高中的教学衍接,提出初、高中教学一体化的思想,要求教师实行跨部授课,实行教学大循环,各教研组“加强集团作战,实施集体备课”,“在课堂教学中,不断优化教学方法,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手段,提高教学效果”。为了拓展和延伸课堂教学,学校阅览室还专门为全校学生征订了200余种课外读物。 深化课程改革,有效的开发课程资源,增大课程选择性、多样性和发展性,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个性的学生的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学校在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外,把办学的眼光放之于世界和未来,在抓好主要学科教学的同时,还特别注重外语和计算机的教学,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学校的办学特色可归纳为32个字:即小班教学、彰显个性、交流应用、强化外语、注重操作、熟用电脑、特色选修、全面发展。学校共开设了奥数、新概念英语、演讲与交流、旅游地理等20多门选修课,倡导双向的、互动式、交流式的师生共同探究的教学方式,教师关注每一个学生,实行因材施教,从而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特别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组织了赴英国游学和暑期下乡 “体验艰苦,感悟人生”等多种活动;发展了学生个性特长,开拓了学生视野,磨练了学生意志,砥砺了学生人格(家长们对这样的活动表示赞同,学校决定将在每年的寒暑假组织学生赴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游学)。 成绩
办学近五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处于同类学校前列,深受家长和社会好评。学生先后在各学科全国大赛中获国家级奖309人次、获省级奖302人次、获州级奖438人次。
07年春季06级初一学生参加恩施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检测考试,该校258名学生参考,人平分、及格率、优分率位居全市第一,总分人均分别高出舞阳中学、小渡船中学74、95分;恩施州重点高中高一年级联考,全州理科总分前10名中该校有四人,他们分别获得第一、第二、第六、第九的好成绩;07年高考,该校首届高三复习生144人参加考试,本专科上线率100%,其中本科123人,第一批重点线24人;在华中师范大学《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社及中央教科所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该校有郭兰馨等17名同学获得国家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获得“全国作文教学先进单位”的称号;在第三届“希望杯”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该校参赛的10名学生,有8人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4人获得国家一等奖。在中央电视台全国“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中,该校囊括了恩施赛区初中组、高中组特等奖、一等奖。田钰、蔡青倩、叶子、徐晗等四位同学代表恩施州赛区参加了全省总决赛。高二年级龚郝、李巍同学在第23届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 2010年中考
1.345人参考,666分以上高分层44人,高分率12.75%,高分率全州第一。
2.上恩施高中公费线(653分)85人,上线率24.64%,上线率全州第一。
3.上恩施市一中公费线(605分)194人,上线率55.94%,上线率全州第一。优分率60.29%,及格率95.36%,人均分597.24分,均全州第一。
4.樊璠同学以总分706分喜中全州状元;温洪林同学以总分704.5分荣登全州榜眼;李欣蔚同学以总分696.5分取得全州第7名;冯潇同学以总分696分取得全州第8名。
2010年高考
1.390人参考,总上线率98.7%,本科上线率79.5%,其中,一本上线60人(不含少数民族加分、不包括体育艺术上线生),一本上线率15.4%;
2.其中:但堂华同学以总分622分438的优异成绩获全州文科状元,谭明朗同学以658分获全州理科并列第三名,甘雪芹同学以600分名列全州文科第五名,金晶同学以总分593分荣获全州文科第十名。(以上同学均为应届毕业生,总分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10分)。
2011年中考
1、张炽同学以总分672分喜中全市状元;
2、上恩施高中公费线(599分)148人,上线率39.68%,上线人数、上线率稳居全州第一;同比增加63人,提升15%。
3、上恩施市一中公费线(563分)238人,上线率63.81%,上线人数、上线率全市第一;同比增加44人,提升7.87%。
4、优分人数166人,优分率44.50%,全州第一。
5、全校人均分570.28分,高出全州平均水平179.93分,居全州第一。
6、该校600分以上人数144人,百分比38.6%,高居全州第一。
2011年高考
一、全校446人参考。其中,文、理科考生405人,一本上线101人(其中,硬上线74人,少数民族加分上线27人),理科600分以上23人,文科600分以上1人;二本以上166人;三本以上331人,本科上线率82%,专科上线74人,本、专科上线率100%。体艺类考生41人,本科上线32人,专科上线9人,本专科上线率100%,各项指标均创新高。
二、2008年招收高一新生320人,其中中考成绩上州高中分数线68人,2011年参加高考,上一本线47人,比率69.12%,上二本线14人,比率20.59%,上三本线7人,比率10.29%。其中,姚元俊同学以693分(含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特征分)被清华大学录取。
三、该校首届(2008年)初三41名毕业生9人上州高中分数线,7人留在该校读高中,本次高考6人上一本,1人上二本。
四、该校本届复读生2010年高考上一本线的2人,本次高考提升为29人;上二本线的26人,本次提升为37人。最大提升分值141分,平均提升67分。
2012年中考
(一)、该校446人参加中考,600分以上309人,人均610.11分。 (二)、牛杨杨同学以总分705分的优异成绩勇夺全州中考状元。 (三)、全校总分优分人数为326人,优分率73.1%;合格人数为429人,合格率96.20%。 (四)、该校八年级共有558人参加地生考试,人均82.19分,优分383人,优分率为68.64%,优分率高出全州62个百分点,其中90分以上141人。
2012年高考
一、全校472人参考,600分以上12人。理科最高628分,文科最高613分。全校一本上线124人,二本以上232人,三本以上332人。
二、本届考生中,当年中考成绩上恩高线的54人,本次高考上一本线36人,上线率67.9%。
三、清外初中部2009年中考上恩高分数线的共48人,其中28人留校就读高中,本次高考上一本线23人,上线率为82.14%(另外5人上二本)。
四、本届考生中有补习生111人,今年高考,上一本线30人,提升26人;上二本线74人,提升44人。最大提升分值115分,平均提升36.2分。
五、该校19人参加日语高考,其中优分以上5人,覃佐少雄更是以149分的好成绩名列全省第一。
2013年中考
1、全校537人参考中考,600分以上392人,人均分620.8分,上恩高公费线324人,上线率为60.2%。
2、梅傲同学以总分708分的优异成绩勇夺全州中考状元。
3、中考总分优分人数为414人,优分率77.1%;合格人数为527人,合格率98.1%。
4、全校八年级共699人参加地生考试,最高99分,90分以上183人,高分率26.18%,80分以上536人,优分率76.68%。
2013年高考
一、全校368人参加高考,其中上重点线143人,二本累计273人,三本累计349人。
二、本届考生中,当年中考成绩上恩高线的76人,本次高考上一本线55人,上线率72.4%。
三、清外初中部2010年中考上恩高分数线85人,其中50人留校就读高中,本次高考上一本线39人,上线率78%,二本上线率100%。
2014年中考
1、全校676名学生参加中考,700分以上的特尖学生我校有6人。666分(总分90%)以上159人,比2013年增加34人。600分以上545人,比2013年增加153人。592分(总分80%)560人,比2013年增加146人。年级合格率达98.4%,比2013年增加0.6个百分点。年级人均分627分,比2013年人均增加8分。
2、全州高居榜首的三名并列状元(709分)我校占了2人(周菁(910班)、胡钦程(909班))。
3、八年级地生中考,753名学生参加考试,100分满分特尖生5人。90分以上425人,比2013年增加242人。80分以上660人,比2013年增加307人。年级合格率98.3%,比2013年增加2.2个百分点。年级人均分88分,比2013年人均增加5分。
2014年高考
1、2014年应往届共406人参加高考,一本以上154人(文化122人,艺体32人),二本以上305人,三本以上394人,本科上线率97.04%。其中,应届生参加高考人数284人,上一本124人(文化99人,艺体25人),二本以上214人,三本以上274人,本科上线率96.5%。
2、文理科600分以上14人,其中应届生13人,补习生1人。
3、本届应届生中考上高公费线在我校就读87人,高考上一本线65人,一本上线率75%。
4、本届应届生中考成绩恩高公费线以下共上一本59人(文化34人,艺体25人)。
5、宏志班高进高出,平行班低进高出,如平行班306(班主任:秦兴旺),参加高考人数42人,中考最高分577分,上一本11人,二本以上28人,三本以上42人。
6、文科补习生平均增分52.7分,最高增分114分;理科补习生平均增分69.9分,最高增分127分。
荣誉
2006年学校被湖北民族学院和州民族教育科学研究所同时冠名为“实验学校”。 2007年6月被命名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教学策略研究》实验学校。2007年7月和11月,学校被全国民办教育联合会评定为“全国先进民办学校”、“全国AAA级民办百佳放心学校”,2007年12月学校被中国教育质量协会评定为“中国著名品牌学校。 2008年5月,学校团委被评为全州“五四红旗团委”。2008年12月,学校被州教育局授予“全州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08年11月,学校通过全省首批五星级民办学校评估验收,进入五星级民办学校行列。2009年5月,被表彰为湖北省“五四红旗团委”。2010年4月,被湖北大学授予“优质生源基地学校”。 2010年7月,学校党总支被州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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