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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已有111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学科被评为A类。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
化学、数学、环境与
生态学和计算机科学7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确定和落实招生政策及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宣传工作政策等,指导做好招生考试、录取和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做好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特殊类共三大类型。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艺术类,以及面向港澳台侨、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大类的设置和介绍。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在调档、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
第十五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
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
运动训练、面向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面向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于体育类区分文理科的省(区、市),仅招收理科考生。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类录取新生入学当年的收费金额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文学、
经济学、
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学类
6000
中外合作办学的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
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完备的奖优与助困并举的“奖、助、贷、勤、补、减、偿”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9年学校面向本科生设立的各类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微信号:cumtzs,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一、学院全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部标代码:13579)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按照2020年各省高考录取办法,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江苏省外考生进档后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数排序。
4.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录取的排序按以下规则:
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1分,即组合A+A+加6分,A+A加4分,A+B+ (A+B或A+C)加3分,AA加2分,AB+(AB或AC)加1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奖励分后进行排序,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还相同,按照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后顺序;若选测科目等级还相同,按照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含附加分)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含附加分)分数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5.学院土木类、电子信息类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
6.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同时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合格及以上。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8.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科类专业16500元/人·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
八、证书及颁发办法: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上奖学金单人最高奖励额为8000元。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16-83884716、83884717、83884718、83884719
传真:0516-83884716
官方认证QQ群:61484298
官方认证微信: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号xhxyzsb)
新浪、腾讯官方认证微博: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xhxyzsb@163.com
网址:
办学地址:
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邮编:221008)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高校基本情况
招生国标代码:12054
江苏招生代码:1962,其他省份代码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高校全称: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嵩山路 1号
二、高校简介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3年,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专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省属高校。学院坐落于文化历史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院累计投资3亿元,校舍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已经建成容纳6000名在校生规模的教学、实训、生活和文体设施。学院积极加强与包括中国矿业大学在内的周边强校联合办学,共享优势师资和办学资源。学院现有各类教师总数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比例为71.68%,承担各类教研教改项目200余项。办学以来,已累计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3万人。
学院现设有机电工程系、
土木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中锐汽车学院、社会公共服务系、翔宇航空学院、医疗与健康学院等教学单位。按照“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思路,深化产教融合,先后与60多家企业、学校开展多形式、多模式的合作。同时,学院面向职业导向需求,年均承担社会培训4000余人次,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学院建有BIM、
康复治疗技术等78个校内实验实训室,紧密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个,在18家企业建立企业实践教学部,并聘请企业有关负责人担任实践教学部主任。学院与上市公司云意电气有限公司、淮海控股集团等单位共建共享实训基地面积达8.3万平方米,共享实训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2017年,我院设立并建设的徐州市装配式建筑信息化云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徐州市透水砼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徐州市科技局批准认定为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逐步彰显,在质量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标志性建设成果:2017年,我院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入选省高水平骨干专业;2017年,我院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作为徐州市特需专业、重点建设专业获批全市领办权。学院已经建成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建成覆盖5个专业的省级“十二五”规划重点专业群——土木工程专业群;拥有1个省级高职高专实验实训示范基地——电子及嵌入式系统技术实训基地。建筑工程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个专业入选徐州市品牌特色专业;3个合作企业入选徐州市“校企合作示范企业”。
学院注重办学质量和效益,注重学院发展的内涵建设。学院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多次承办包括省运会在内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社会活动。学院先后获得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平安校园、
园林式校园、模范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徐州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省级奖励百余项。学院办学成绩被多家省市媒体报道,社会声誉良好。
学院大力实施内涵提升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努力把学院建成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能力强、社会声誉好、特色鲜明的高职示范院校。
办学优势
与中国矿业大学共建,资源共享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矿业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紧密围绕“一切围绕教学,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成长成才,享受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资源。
专业实力雄厚,特色明显 学院已形成土木、机电、电子信息、汽车、经管、康复医学、
护理、幼儿教育、民航服务、文化传媒等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两个专业为省特色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群为省“十二五”高职重点专业群;汽车专业已成为淮海地区品牌;财经类专业学生职业资格考证通过率98%;康复治疗技术为徐州市战略产业特需专业。测绘信息技术、护理、康复医学、工业机器人、
电子商务、幼儿教育、民航服务、无人机技术、新能源汽车、
文化创意与策划等专业培养社会紧缺人才。
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 学院共享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部省属高校人才资源,一批著名高校资深教授、行业专家聚集我院,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紧扣市场需求,突出职业教育。学院实行学分制和“双证书”制度,建有完善的教学督导和质量监控体系,教学成果显著。
校企合作多,就业质量高 学院措施并举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与指导。目前,学院先后在扬州经济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经济开发区及京东商城、中锐集团、中国石化、中国银行、南通三建等100多家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合作育人、拓展就业渠道,实行带薪实习,协议就业,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
学生深造途径畅通。学生可通过“专转本”等方式,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创新学生管理机制,构建立体教育模式 我院坚持“以德治校、从严管理、成长成才并重”的育人理念,根据学生的特点,创新学生管理机制,形成了“以教育为主,严格管理,用心服务”的一套完整体系,学生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我院被评为江苏省平安校园。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院面向江苏、安徽、河南、山东、甘肃、新疆、浙江、四川、贵州、山西、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广西、青海、宁夏、西藏、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福建等全国各省招生,具体招生省份、专业与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四、录取条件
1.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所在省份高招录取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或中职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填报,我院按招生计划、考试分数、综合评价等条件进行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一)中职中技生(江苏)
1.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考试和江苏省对口单招(注册入学批次)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3、凡符合江苏省对口单招(注册入学批次)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二)普通高中生(江苏)
1.高职提前招生批次入学条件
(1)报考文理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须达到5门及以上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前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3)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提前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2.注册入学条件
(1)凡符合高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根据考生确认我院的人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二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
(3)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肝功能合格;不招色盲、色弱者;其他遵循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按语数外成绩分数择优录取,有专业基础者优先录取;要求肝功能合格;不招色盲、色弱者,其他遵循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报考民航类专业的考生,有面试要求,具体详见学院官方网站。
(三)普高学生(江苏以外省份)
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所在省份高招录取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或中职考生,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须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份专科最低省控线、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填报,我院按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综合评价等条件进行录取。
(四)艺术类考生(全国)
艺术类考生类型为
艺术设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时达到省艺术类控制线,且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录取。其中,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七门必测科目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六、优录
有下列条件之一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优先择优录取,但考生须在录取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报我院审核认证。
(1)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各项表彰;
(2)具有体育、艺术或其他等方面特长;
(3)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4)选测或必测科目、综合素质评价中含有B级及以上等级。
(5)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一)江苏省和浙江省收费标准
1.医学类专业:每年每生享受助学金3200元,最终学费为11800元/学年;
2.民航类专业每年每生均享受助学金2000元,最终学费为12000元/学年。
3.除医学类和民航类其他专业每年每生均享受学院助学金,最终学费为10800元/学年。
(二)其他外省收费标准
1.医学类专业:每年每生享受助学金,最终学费为11800元/学年;
2.幼儿教育类专业:每年每生享受助学金,最终学费为10800元/学年;
3.民航类专业每年每生均享受助学金2000元,最终学费为12000元/学年。
4.除医学类、幼教类和民航类其他专业每年每生均享受学院助学金,最终学费为8800元/学年。
(三)校企合作专业学费
我院在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酒店管理等专业设有不同方式的校企合作班,企业提供不同程度的企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等,具体以到校签订协议为准,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九、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学生、家庭困难的学生,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50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若干单项先进等奖项;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刻苦、家庭困难的学生,2000至4000元/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我省在籍学生可办理最高8000元/学年生源地贷款;
【勤工助学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补助;
【资助基金】学院设立资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及品学兼优学生予以资助,不会让一个贫困学生辍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嵩山路 1号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7370070、87370071、87370072、83430260(传真)。
微信公众号:jzxyzsb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乘车路线:
(1)徐州火车站及长途汽车总站乘11路至“终点站”或乘19路至“嵩山路”站;
(2)徐州东站(高铁站)乘72路至“终点站”;市内可乘82路至“海宁皮草城”站;
(3)徐州长途汽车南站乘72路到终点站。
(4)自驾车来校,可从徐连高速“徐州南”出口下,沿206国道直行约2公里,左转进入长江西路,直行约1.5公里右转,即到学校门口。
十一、解释权
我院对本章程具有解释权,如有与各省招生政策不符之处,执行招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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