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8:18:10 | 0533升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327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邮政编码:528137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习地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第十一条毕业证: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准予毕业,颁发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
2、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技能证书为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专业备注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100 2年 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计划合计 300人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技能证书的要求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相应报考专业要求的技能证书之一。各专业技能证书要求: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技能证书只认可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可查询到的职业技能证书)。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报名方式
(一)我校将于3月21-27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将采取网上填报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预审方式进行(预报名详细流程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考生预报名信息在我校招生网上预审通过后,考生须于4月1日前,将报考纸质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4月10日前完成对考生纸质材料的审核,并在网上公布纸质材料审核结果。
(二)考生报考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考试4月12日带齐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交报名考试费和发放准考证。
第十九条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普通高考报名及补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省组织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其他项目评选活动获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2013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中职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提交)。(说明:高考报名回执、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在寄送报名材料时只需寄送复印件,原件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复查)。
第二十条志愿填报
按学院自主招生专业的特点,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仅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资格审查及名单公示
考生报考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4月12日带齐第十九条要求相关材料到达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交报名考试费。
第二十二条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是4:3:3计算)+附加分。
第二十三条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 200分 4月20日上午 120分钟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综合理论 150分 4月20日上午 9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 150分 4月20日下午 90分钟 第二十四条成绩公布
5月1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附加分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加分项,附加分奖励最高不超过20分。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2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1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10分。
第八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办法:技能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必须提交高考体检结果,否则不给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5月20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录取的新生于7月1日前份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如不按时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考生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9月份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一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第三十二条我校自主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办和佛山市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认真贯彻“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三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第三十四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优秀者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立相应的奖学金。
第三十七条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八条学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三章时间安排表
第三十九条我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学年) 教材费代收代支(元/学年)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100 2年 5500 1500 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2年 5500 1500 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2年 5500 1500 500 计划合计 300人 :
·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份 招生宣传发动。招生材料发各市招办及各中职学校 3月20—27日 接受考生报名 4月10日前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月12日 资格核查、缴交报考费、发放准考证 4月20日上午 组织考生进行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4月20日下午 组织技能测试 5月10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5月20日前 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7月前 录取考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 第十四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联系人:吴奕标
第四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委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途径,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对各区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和指导;区教育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严格控制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并由市、区招生部门按管理权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适应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率先构建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继续推进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
(一)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复函》(佛府办〔2006〕5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是:
1.普通高中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外,其他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学校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顺德区乐从中学、顺德区罗定邦中学、顺德区容山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18所公办普通高中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公费生、民办生。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全部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顺德区实验中学部分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学段2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试点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各区中等职业学校已申报2021年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中职特色专业(园林技术、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会展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前教育、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等)原则上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如确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同意,可按综合不少于50%比例确定相关专业面向全市招生。
省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市属技工学校经主管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可自愿申请对接产业需求紧缺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技工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35%。
3.佛山市启聪学校职业高中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的艺术特长生计划由南海区教育局审批,顺德区实验中学的艺术特长生计划由顺德区教育局审核;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对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班的学校,要注重办学条件,招生计划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作废。
(三)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每所学校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简称“8所学校指标生”)。市招生办按生源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区,各区负责把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8所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投档规则与普通生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收回,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投档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粤招办〔2017〕3号)的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安排这部分普通高中学校50%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
(四)其它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等八个学科。文化科考试实行广东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1.各科目考试时长: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100分钟(其中,英语科含听力考试约15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各80分钟,历史50分钟。
2.各科目卷面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满分各为120分(其中,英语科含听力考试25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卷面满分各为100分。各科目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
3.中考文化科满分660分,体育科满分60分,两项合计为中考满分7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按卷面分值计入中考总分,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各按卷面分值的
50%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5,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4.考试时间。
文化科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以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文件为准,另行通知。
5.体育科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由区教育局按省、市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经区教育局批准的体育免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6,再四舍五入取整数)。体育科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6.凡报考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顺德区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计划)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科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方案另行制定。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参加全市术科考试后,由市招生办划定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线,艺术特长生不再组织学校单考,体育特长生可由各招生学校对已达资格线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校考),确定初选入围名单,区教育局加具意见后,报市招生办公示、备案。市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也适用于各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需要另行组织区内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的,须报市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或考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2018年起,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按考生参加操作考试成绩折算成相应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为
A级,良好为B级,达标为C级,缺考、考试不达标或没有参加过操作考试的为D级。自2018年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记入考生档案,但不与录取挂钩。2018年后逐步探索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报考提前批学校必须达到C级或以上,其他批次暂不做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管理,电教站制定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各区负责实施。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录入。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包括:
(一)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二)评价等级。
分为A、B、C、D四级,学校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五、报名和志愿填报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并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统一起来。各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中考招生报考指南由市招生办统一编印,各区负责将报考指南在填报志愿前分发到每位中考考生手中。考生应全面了解有关招生学校的情况和招生章程(如双语教学实验班的收费标准等),以及各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报名数据和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招生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各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六、录取批次设置和录取标准确定
(一)录取批次设置。
1.提前批: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的普通生、指标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以及体育艺术特长生。
2.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提前批学校除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
3.第二批: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普通生、指标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及民办普通高中;具体层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进行设置。
4.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及特色专业;面向全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对接产业需求紧缺专业。
5.第四批: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和市、区、镇属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体层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进行设置。
(二)确定录取标准。
1.提前批(指标生除外)、第一批、第三批学校录取标准的确定。
由市招生部门按1:1的比例划定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具体做
法是:
(1)按各批次(层次)招生学校的总计划数,以一定比例划定该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
(2)在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投档;
(3)投档时,先投第一志愿,若招生学校计划未满,则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
(4)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
(5)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先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再①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的学生;②比较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③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④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2.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的确定。
(1)指标生的基本条件:①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或与本市户籍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必须参加佛山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③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
级(含B等级)以上;④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
(2)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各初中学校进入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且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配到该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
(3)在指标生投档过程中,若某普通高中学校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4)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在其指标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自动收回未完成计划数,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3.第二批、第四批学校的录取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并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七、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中考的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全部在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并实行分批次录取,确保全市中考工作的指挥调度、信息发布、数据查询、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管理等效率不断提高。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禁擅自调整考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未经市或区招生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有关资料。
(三)公办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各招生学校应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等择优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凡属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处理。学校根据市、区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
(四)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未完成计划部分,由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实行自主招生。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收公费生按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执行。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本市考生必须经区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其自主招生计划须报区招生部门审核、市招生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自主招生结果需造册上报市、区招生部门备案。
(六)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附件3)。
(七)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为与我省异地高考方案衔接,经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同时,为确保我市中考政策的延续性,根据《印发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要求,非本市户
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附件4),也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经区招生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区招生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区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公办普通高中少量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往届生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八)随父母工作调动,户籍新迁入、无参加我市中考的外地考生,需要到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必须持原地市级中考档案材料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成绩单、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户口簿及家长单位证明到区招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这类考生由区招生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九)根据《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全市残疾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措施的通知》(佛教招〔2016〕17号),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在保证考试安
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区实际,提供相应的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十)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的需要。我市在原有部分高中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基础上,选取“卓越高
中创建学校”开展扩大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学校在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其自主招生方案突出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查,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事项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于中考报志愿前完成。所有参加试点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考试,其中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填报中考志愿,不参加中考录取。相关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八、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
(一)为满足佛山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在满足我市高中阶段考生入学需求的前提下,扩大招生范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完成后,中职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面向市内外自主招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优先录取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凡是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的,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对本市中考落榜考生,有愿望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招生学校仍缺额的,可实行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具体补录办法由各区根据实际制定并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三)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参加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以及对口帮扶生源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同时,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体现“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面向和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这类人员持初、高中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办理报名。招生学校应根据《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经招生学校专业面试和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注册入学。
(四)中等职业学校凭市、区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
凡需报省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招生部门统一审核,按省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依法治招、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办人民满意的中考。
(二)加大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升学指导服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正。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各区招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全面正确指导学生选择和填报升学志愿。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的辅导和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要及时认真做好落选生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做好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方式,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标准,不得对学校的考试成绩排队。各初级中学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和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中考复习资料,搞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严禁采用超量复习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点管理。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大对中考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考点的考务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点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招生考试工作投诉电话,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继续加强对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监察监督工作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制度”、“六公开”、“六不准”、“六监督”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四制度”即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六监督”即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试和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招生学校的监督。 0533升学网
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积极指导招生部门,不断充实、完善“阳光工程”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公示栏目及内容,并督促学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通过严谨、有效的监督,促进管理工作的强化、细化,使“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稳步推进改革”三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
1.佛山市2018 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2.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3.佛山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览表
广东佛山高考时间 广东佛山高考时间6月7日至9日。根据广东佛山教育局官网显示,2023年广东佛山高考时间定于6月7日至9日,广东佛山高考将在这三天内进行。高考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选拔优秀学生的重要途径。由于中国的高考考试时间是由教育部门统一规定和安排的,因此各省市的高考时间是相同的。 佛山金石中学2022年高考成绩单 本一上线率90.2%,本科上线率更是高达
广东成人高考加分? 广东成人高考加分?大家都知道学历是一个敲门砖,因此成人高考是很多就业者不错的选择,但是有不少人在报考成人高考的时候,都想提前先了解一些关于成人高考的常见问题,下面本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关于成人高考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东成人高考加分符合年龄、贫困山区县、少数民族等方面的条件可加分。但考生要注意,符合两项或以上加分的考生,不得累积叠加,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以下
广东的高考考生少数民族加分 广东的高考考生少数民族加分情况为:广东省少数民族高考招生录取的照顾范围为:连南、连山和乳源3个自治县,分布在连州市和阳山、始兴、怀集、龙门、东源县的7个民族乡及其他县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具体照顾录取为: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普通班的,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单独划线录取。报考其它高等
广东省高考加分 可以的你的奖项属于“个人奖项”,详情如下: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20分投档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分投档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
广东高考钢琴特长是否加分 不能!!!!!!!!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举旁派奥林匹启前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
我是广东佛山的,但在广东潮州读高中,想要参加今年高考需要怎么做? 你问题得不清楚.想问什么?你是想在佛山参加高考还是在潮州考?如果你的学籍在佛山,回你佛山学籍所地的那家高中,(找年级级长或班主任),跟他说你想在那里参加高考、帮你报名办手续,到时回佛山考试就可以。如果学籍是在潮州,那你就安排心读书,到时自然有人来教你需要做什么。明白了吗 不能参加高考而又想继续上学怎么办? 高中毕业后继续升学,
2019佛山高考交通管制路段+时间 高考期间,有的城市会对学校周边的一些道路有交通管制,所以计划在端午节出门旅行的游客们注意了,在端午节很多地方有交通管制,你们开车是不可以行走的,以下是限行时间和路段。 禅城区 交通管制的时间 6月7日至8日的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6月9日上午7时30分至12时4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1.佛山三中高中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东财经大学附近有高速入口吗 旅游城巴2线→佛山城巴广佛路口-三水线、乘坐旅游城巴2线,经过11站,到达大沥摩托车市场站(也可乘坐280路;newmap=1&l=11&t=1442537927190"class="ikqb-map"> 公交线路,1&t=B_NORMAL_MAP&c=12578226.145& 从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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