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长春科技学院招生章程(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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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东华大街校区、双阳湖校区和龙井校区三所校区,开设了56个本科和4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东华大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北山社区东华大街1699号。
双阳湖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甩湾村委会。
龙井校区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智新镇龙池村委会学府路756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园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职业卫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应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水系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慧建筑与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000元;
眼视光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专科专业: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应急救援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学校资助具体还有以下几种资助形式:
学校奖学金
1.学校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年级和专业人数分配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每人每年1000元;二、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分配名额,二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3%评定,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200元。
2.吉林省东鳌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东鳌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困难补助
学生困难补助是学校对学生或学生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使生活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团体捐助
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善款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到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相结合的资助网络建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个人捐赠
为完善资助体系,吸引、接受并鼓励校内外有爱心并有经济能力的人士,以及优秀校友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活动,与受助学生零距离接触,了解他们的真实所需,既能“授之以鱼”又能“授之以渔”,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业有成。
创业补助
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补贴式创业启动资金,并提供一系列补助政策,如在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区提供免费的经营场所及基础设施、免费创业培训等。学生在我校创业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2022年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联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吉林省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按综合分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山东省、河北省考生承认山东省、河北省该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按山东省、河北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联系电话:0431-84266666、84250800
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统计与会计核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汽车改装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氢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1)分数优先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3)完成院校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本年度相关文件为准。
4.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同一科类未录满的专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24395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院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职毕业生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5500元/年;
水利工程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水务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学费5000元/年;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会计专业学费5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4500元/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年;
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
1、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的相关规定投档,
3、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简称对口招生)
1、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专业录取规则
学院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录取,即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院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二条
我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1)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2)为高考分数超过二本线的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3)为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置临时困难补贴,以上政策详见学校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联系电话:0431—81120778、81120779
联 系 人:招生就业处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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