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关于近期的高考改革(关于高考加分的问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近期的高考改革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0533升学网
关于高考加分的问题
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 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编辑本段]高考加分政策-加分档次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投档
应届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编辑本段]高考加分政策-奥赛加分讨论
某省19名高考生被保送名校,其中绝大多数人曾获得奥赛奖项,让众多考生和家长很是羡慕。
奥赛成为保送名校的“敲门砖”,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奥赛近年来屡遭专家炮轰。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被列入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著名数学家杨乐说,现在的数学奥赛更多的采用应试的方式,十分不利于孩子数学素养的培养。他指出,很多参加奥赛的学生是通过层层考试选拔出来的,这些被选拔出来的孩子再用削减其他课程的方式进行集中训练,这种集中辅导并不是启发式的,而更多的是对解题技巧的训练,应试的色彩十分明显。
福建省人大代表不久前也提出了“关于‘奥赛’、‘创新大赛’、‘省优秀学生’与高校招生加分脱钩的建议”,认为应取消高考奥赛加分。但由于遭到部分奥赛获奖学生家长的抵制,取消和降低奥赛加分的政策最终没能得到执行。
[编辑本段]高考加分政策-部分省份政策
随着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考生对高考公平的呼唤,全国不少省份对高考加分政策有了调整。
首先是对一些比赛不规范、证书有水分的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
例如,北京市规定,今后本市认定的高考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测试项目,将被限定为15项。它们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定向越野。此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汽车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简称“三模两电”)和棋牌类项目的体育特长生认定资格将被逐步取消。
上海市则规定文艺特长生加分分值减少,一些竞赛项目加分分值也由20分减为10分。
在2008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文艺特长生”一栏中,获得全国及上海市文艺竞赛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需赛前经市教委认定加分项目)和获得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来可以加20分;今年降到了10分。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加分也从2008年的10分降到了今年的5分。
其次,对以“权”换“分”的“重灾区”项目进行了调整。
例如,重庆市200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就明确规定,继续保留获市级优秀学生称号和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的政策,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
而奥赛等加分“重要武器”的力量将逐渐被削弱,例如重庆方面就规定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但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编辑本段]高考加分政策-腐败通道
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致使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严重异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长期以来,中国二级运动员审批都是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执行,一些人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湖南省体育局在清理督查中发现,个别“国家二级运动员”百米跑的成绩,竟然比国家规定多了七八秒,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小学生,令人啼笑皆非。
一些获取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高考生,家里或多或少都有“关系”和“背景”,其父母不是党政机关干部,就是财大气粗的“大款”。这些体育竞赛的“优胜者”们,靠的并不是体育实力而是家长们的关系和金钱,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开造假事件说明,如果不能全面堵住政策漏洞,不把权钱交易从高考领域中完全驱除,高考公平就难以保证。
为了人才的公平选拔和培养,我们应该重新审视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要通过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公开透明、严惩违规等途径,完善高考加分制度,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使这一制度带给考生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编辑本段]高考加分政策-热议
观点之一:加分政策本身就体现不公平
1.加分政策是在又一次强化起点的不公。
2.加分政策不看家庭背景不表示就公平。
3.不要在考试之外制造不公平的加分。
观点之二:加分过程就埋下特权的种子
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这种近乎残酷的竞争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马甲,意味着什么乃是不言而喻。而对于每一分都要靠自已去搏的“裸考”学生而言,则如同在枪林弹雨中光着膀子与穿着铠甲的对手角逐,要想胜出又有多么艰难。虽然加分的理由冠冕堂皇,但是却无法改变最基本的事实:加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赋予一些人“特权”,人为制造个人命运的巨大落差。而事实也一次次证明,有些高考加分,在一些地方已完全异化为权势家庭的“寻租”。
观点之三: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应当缓行
任何政策都是有一定惯性的,过去的政策影响的是现在,而现在的政策影响的是将来,所以取消高考奥赛加分,最好不要骤然行事,而必须顾及政策的惯性。 这也是家长们反对取消奥赛加分政策的关键所在,所以,取消奥赛加分,请给学生和家长们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
观点之四:调整加分政策应该从长计议
高考分数就是一根坚不可摧的硬杠杠。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公平的,是有说服力的,是让人口服心服的。作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者的教育管理部门,既然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这么多的不正常现象,就要与时俱进,深入调查,汇总各省的做法,看看能不能从完善政策上下功夫解决问题。
高考关于射击二级运动员加分
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不加分。
教育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此外,有关部门要对加分资格进行复核复测。涉及体育类特长生加分的考试,体育部门要按照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严格测试,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最终规定,以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6类奖项获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5.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6.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以上就是0533升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0533升学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